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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源] 淘宝的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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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3 11: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年10月11日晚,淘宝商城爆发了一起中小卖家群起反抗商城新规的事件。至少4000名甚至更多中小卖家,通过YY语音等网络工具,即时组织反抗行动。他们为此成了宣传部、执行部(据说有30多个)等,基本是一套完整的有目标——攻击商城大卖家(韩都衣舍、七格格、OSA等),有行动旗帜——反抗淘宝商城新规,有组织——4000名成员、各种指挥小组,有工具——YY语音、微博客等进行连接;他们很注重宣传,从一些论坛截图来看,还有新闻发言人。
  保证金技术服务费上涨十倍,斩断中小卖家的希望
  事情缘起前一天,淘宝商城发布了新的入驻规定,简单说,淘宝涨价了。涨价规定如下:
  商家在淘宝商城经营必须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主要用于保证商家按照淘宝商城的规则进行经营,并且在商家有违规行为时根据《淘宝商城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则规定用于向淘宝商城及消费者支付违约金。续约商家2012年度的保证金须在2011年12月26日前一次性缴纳;新签商家在申请入驻获得批准时一次性交纳 2012年度的保证金。保证金根据店铺性质不同,金额如下:
  (一) 品牌旗舰店、专卖店:带有TM商标的10万元,全部为R商标的5万元;
  (二) 专营店:带有TM商标的15万元,全部为R商标的10万元;
  (三) 特殊类目说明,
  1、 卖场型旗舰店,保证金为15万元;
  2、 经营未在中国大陆申请注册商标的进口商品的专营店,保证金为15万元;
  3、 “书籍/杂志/报纸”、“音乐/影视/明星/音像”及“演出/吃喝玩乐折扣券”类目不涉及品牌属性且无专卖店类型,故保证金收取方式:旗舰店 5万元,专营店 10万元;
  4、 “网游及QQ”、“话费通信“及“旅游”大类的保证金为1万元;
  (四) 保证金不足额时,商家需要在15日内补足余额,逾期未补足的淘宝商城将对商家店铺进行监管,直至补足。
  第十六条 技术服务费年费(下称“年费”):
  商 家在淘宝商城经营必须交纳年费。年费金额以一级类目为参照,分为3万元或6万元两档,各一级类目对应的年费标准详见《淘宝商城各类目费率年费一览表》。续签商家2012年度年费须在2011年12月26日前一次性缴纳;新签商家在申请入驻获得批准时一次性交纳2012年度的保证金。
  (一) 年费返还:为鼓励商家提高服务质量和壮大经营规模,淘宝商城将对技术服务费年费有条件地向商家返还。返还方式上参照消费者动态评分(“DSR”)和年销售 额两项指标,返还的比例为50%和100%两档。具体标准为协议期间(包括期间内到期终止和未到期终止,实际经营期间未满一年的,以实际经营期间为准)内 DSR平均不低于4.6分;且满足《淘宝商城各类目费率年费一览表》中技术服务费年费金额及各档返还比例对应的年销售额。年费返还按照2012年整年度进行。
  根据淘宝商城新规,卖家入驻商城的门槛极大的提高了,有的卖家预计进入淘宝商城的门槛已经提高到50万,没有50万别想在淘宝开店了。有一个卖家在网上称,网店投资了30万,压了很多货,现在突然要交18万的费用来进驻,很难。我们看到淘宝商城分为品牌旗舰店、专营店、专卖店,带不同的标志需要交5-15万元不等的保证金。《淘宝商城各类目费率年费一览表》,对销售额也有要求,比如卖是Q币、手机费等的一年需要达到120万以上的销售额。
  很显然,淘宝商城已经绝非一般的中小卖家能进得起的,成为韩都衣舍、七格格等年销售额能达到上亿的大卖家,或者一些传统品牌企业,比如李宁、雅戈尔、七匹狼等等实力雄厚的企业。而中小卖家则很难承受这种高昂的费用。毕竟大量的淘宝C2C型的小卖家都是辛苦打拼,拿出攒的一点钱来攒货,靠快速的商品流动来挣点钱,开始自己的事业或者梦想或者让自己过得好一点。小卖家做大以后,有了积累之后,开始考虑进商城。但是现在的商城新规显然直接把大门给关死了,除非小卖家去贷款,想尽办法去加大投入。
  “这几年价格一直在提高,2009年保证金是5000元,而且没有技术服务年费的说法,去年保证金涨到1万,并多交6000元年费,今年保证金和年费居然翻了10倍。”陈滨回忆。
  “就算不涨价,他们(淘宝商城)赚我们的钱已经够多了。 ”陈滨给记者算账:“淘宝商城也是和百度一样,搜索是竞价排名的,每月我的店交给淘宝的广告推广费用是6500元;这一块一年就是78000元,再加上6000年费,不做买卖就要交84000元,他们还从营业额中抽2%的佣金,算下来,一年交给淘宝商城的钱就接近十万,而我去年的毛利润也才13万元左右,赚的就是个自己的工资钱。 ”
  昨日新规的出台让陈滨意识到,在淘宝商城开店也开不起了。目前,每年要交30000元年费,分摊到每月是2500元,“那等于就是白干了”。
  让中小商铺头疼的还有保证金。“都是小本生意,15万保证金加上6万年费,一年占用的流动资金就达21万,再加上一年数十万的广告费用,没有个30万资金还真的难在淘宝商城立足。 ”淘宝商城某服装店主张女士表示。
  ——《安徽商报》
  贫富差距加大,淘宝社会开始分裂
  根据淘宝官方网站和2011年1月6日的淘宝年度盛典披露的数据,2003年5月创立的淘宝已经有注册会员3.7亿;在线商品数达到8亿;平均每分钟出售4.8万件;淘宝网店数应该在百万级别,“截止至2010年12月31日,淘宝网创造了超过182.3万直接就业机会,也就是说全国有近182.3万人通过在淘宝网上开店实现了就业”。
  淘宝商城迄今已有超过1.8亿卖家,15000个商户,20000个品牌。2010年淘宝商城业务交易额翻了4倍。
  成立于2003年的淘宝,依靠免费策略吸引了广大的中小卖家,成功的击败了Ebay收购的易趣,一跃成为国内最大的C2C网站。尽管马云于2005年承诺三年内免费,后来又延期说再免费5年。实际上近年来在淘宝开店想要零成本进入不可能。淘宝设计出了各种收费服务,比如网店装修、直通车等等。有一个小卖家在淘宝卖数码产品,每个月要花掉1万多元钱。淘宝早就开始了收费的盈利模式。后来有了淘宝商城,收费就更高了。
  有如此多的卖家和买家聚集,实际上淘宝已经形成了一个以网络购物为核心的虚拟社会,这个社会有卖家、买家、商品,阿里旺旺沟通工具、支付宝支付工具、淘江湖等社区连接等等,淘宝是规则的制定者、小二是管理者、执法者等。在此基础上还在外围形成了物流、呼叫中心、技术支持等产业链。
  随着淘宝的膨胀,卖家的成长,这个社会开始分裂成两个力量,一个是艰难维持的近百万的小卖家(淘宝集市,C2C业务),一个是不到2万的大卖家(淘宝商城,B2C业务),甚至连年销售百万级别的中型卖家都不多,也很难维持,所以媒体有报道“出逃淘宝”。淘宝就没有形成一种稳定的“橄榄球型社会”,而是极度不稳定、对立的“哑铃型社会”。
  从去年淘宝修改搜索规则,到今天的商城新规,淘宝作为社会的管理者、游戏规则的制定者、系统的控制者,并没有去公平、平等的对待所有卖家,而是开始向B2C业务、向大卖家、商城卖家、大企业、大品牌倾斜。这些卖家有雄厚的经济实力,能够迅速给淘宝带去可观的回报,淘宝可以为他们开发各种增值服务,帮助他们提高品牌知名度、订单转化率、诚信度等等。淘宝的各种资源比如广告位、推介位、搜索结果排序等等越来越偏向于付得起费用的大卖家、商城卖家,而C2C的那些小卖家只能辛辛苦苦的从零开始积累,去尝试各种网络营销、搜索引擎营销的办法,去做微博客营销,来改善生意。由于淘宝屏蔽了百度,中小卖家更是失去了一个重要的流量转化来源。所以后来淘宝做淘宝客、e淘搜索,包括后来的美丽说、蘑菇街等都是来帮助卖家增加曝光机会,吸引注意力,引来流量,增加订单机会的。
  另外,由于商城的可信度、品牌度等要远远高于淘宝集市(C2C商铺),从消费者的角度看,显然会有限选择淘宝商城,因为商城是品牌,有担保,消费者的利益能够很好的得到维护。而淘宝集市的小卖家们则继续承受着历史继承的负面影响——淘宝上假货、山寨货、盗版货、便宜货泛滥。最终导致了这样的逻辑:买物廉价美的、品质和服务有保障的到淘宝商城;买便宜的、质量次点的到淘宝集市。
  资源倾斜、不公平的竞争,导致淘宝社会开始出现“穷人越来越穷,富人越来越富”的和现实社会类似的贫富差距现象。大卖家在淘宝越来越如鱼得水,中小卖家越来越难存活。淘宝作为规则的制定者,系统的制造者、控制者,社会的管理者并没有去努力消除差距,为中小卖家提供更多的资源、机会,而是继续一味的提高门槛和涨价,这必然导致中小卖家的怨气越来越重。10月11日晚的抗议行动,是中小卖家们在矛盾不可调和,希望和出路被堵塞的情况下做出的“鱼死网破”(参加的,淘宝都会有记录)的行动,以此来刺激淘宝进行一些政策反省。
  垄断造成淘宝权力过大,平台依赖性过强选择面过窄
  根据互联网行业咨询公司的研究,百度、腾讯、阿里巴巴这三家公司基本都可以说是处于垄断状态,占有市场支配地位。因为垄断地位,百度竞价排名能够在民怨沸腾的情况下依然奏效,腾讯能够让用户“二选一”,阿里巴巴能够通过修订规则改变卖家的命运。
  阿里巴巴集团在C2C——淘宝、第三方网上支付——支付宝,两个细分领域处于垄断地位,淘宝基本上占领了近八成的份额,支付宝占了近七成的份额。阿里巴巴集团又是电子商务集大成者,在电子商务的各个环节基本都处于优势地位,还进入了物流、云计算、贷款等领域。
  虽然阿里巴巴没有像百度、腾讯那样由于垄断带来的糟糕口碑,但是今晚的攻击行动说明,阿里巴巴的垄断之花也要开始结果了。
  阿里巴巴在电子商务的垄断危害体现在于对于用户的掌控。阿里巴巴就如同多年前《南方周末》批评史玉柱的巨人网游一样,成为一个超级的“系统”。它随时可以通过调整规则、政策,主宰所属成员的命运。去年是修订规则,逼得中小卖家到阿里集团杭州总部门口静坐示威;最新的涨价则导致中小卖家采取了更为直接、更为强大的攻击大卖家、商城卖家的行动,可谓“反上梁山”了。
  另外支付宝的地位已经引起了其他B2C企业的警觉,开始放弃使用支付宝作为支付工具,以免用户消费数据被淘宝商城拿走。拉手网CEO吴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我们的流水,支付宝和网银最清楚。
  纵观整个电子商务产业:B2B迟暮;C2C淘宝一家独大,腾讯拍拍半死不活,百度有阿已死,易趣如同传说;B2C新势力,淘宝商城凭借淘宝C2C优势,轻松超越京东跃居第一,京东其次,当当和卓越老矣,凡客等垂直B2C单兵崛起但力量不可同日而语;团购泡沫较大,而且偏重于本地、线下消费。可以说,阿里巴巴的王者地位无人可以撼动。
  现在负面效应和问题也开始出现。由于阿里巴巴一家独大,淘宝是最有影响力的、买家最多的购物网站,实际上导致了卖家的选择变少。如果不是这种垄断局面,淘宝商城也不可能轻易涨价,必须要考虑竞争对手的降价、免费策略,如同昔日的淘宝易趣之战;中小卖家也有更多的去处,比如淘宝商城涨价了,可以搬到拍拍、易趣等其他商城。但是由于买家、卖家都已经非常依赖淘宝这个平台,很难说撤就撤。
  淘宝已经成为中国互联网最挣钱的机器
  根据腾讯2010年度财报,截至2010年12月31日,腾讯收费互联网增值服务用户为6570万,收费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用户为2460万,互联网增值服务收入为154.823亿元,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为27.159亿元,因此腾讯的单个收费用户的收入贡献值(Apru)分别为235.65元、110.4元。
  虽然淘宝的商铺和商城卖家数量是腾讯的百分之几、千分之几,但是按照淘宝商城最新的服务费、保证金,却是腾讯的千倍。
  就赚钱能力而言,淘宝要永远强于腾讯。
  有数据显示,2010年淘宝的广告收入达到40亿,而腾讯仅为13亿。
  同样是服务企业客户(中小企业、卖家),百度2010年收入为79.15亿元,第四季度活跃营销客户为27.6万家。估算百度的Apru值为3万元左右。对比很显然,淘宝商城年费已经高达数十万,显然比百度赚钱更狠。
  尴尬的局,无奈的抉择
  随着社会和互联网的发展,网络购物越来越深入人心,网购消费者也出现了新的特征,从追求便宜到追求品质服务转变,所以近年来C2C呈弱化趋势,而B2C迅猛发展。除了淘宝商城,腾讯也开始积极部署B2C业务,新的高品质的类似淘宝商城的一个平台昨天刚刚上线。
  对淘宝而言:一方面,淘宝需要扭转以往假货、便宜货、伪劣产品聚集地等负面的形象。国际压力(美国301报告中有个“恶名市场”名单,淘宝屡屡入榜),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公安部等对淘宝平台打击假货、维护诚信环境,以及收税的行动、呼声越来越强烈。淘宝商城是淘宝转型的重要路径。另一方面,阿里集团近来资产、股权变动频繁,B2B业务基本是夕阳产业;支付宝已经独立出去,但需要给雅虎、软银补偿;淘宝是优质资产,和支付宝并列最有前景、最值钱的资产,也是最有希望上市的,但是现在竞争压力大,物流产业也开始涨价了,VIE政策如何走,未来境外上市之路会不会被堵,成本会不会更高,这些问题都是淘宝面临的问题;再有近来传出阿里巴巴想要收购雅虎。综上,阿里集团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根据商城规则,保证金等是先抵押的,而且有条件返还的。以一年20万的保证金算,15000个商户,一年的保证金就是30亿。不排除淘宝的上市进程将会加速。
  对淘宝商城的大卖家而言,也面临尴尬的境地。随着传统企业如雅戈尔、七匹狼等更具实力的品牌的入驻,一些大卖家可能会遭遇打假、排他性的竞争。现在有一些产品厂家认为淘宝上卖的全是假货,要求淘宝打假、清场。另外这些传统企业由于实力雄厚,将在商城上拥有更优越的资源,也许也会遭遇和中小卖家同样的命运。达尔文的优胜劣汰法则、马太效应在这个平台上非常管用。
  对中小卖家而言,一方面确实他们的生存环境恶化了,但另一方面,由于网络购物中消费者出现新的特征和变化趋势,C2C呈弱化趋势,这些中小卖家也应该去积极的寻求转型之道,否则真有可能被市场淘汰。
  善待中小卖家,各方冷静理智处理
  攻击已然发生,各方承受的压力和遭遇的损失都不可避免。无论淘宝如何回应,如何定性,但是既要安抚被攻击的商城卖家,也不要继续压榨中小卖家发展的空间。
  淘宝应永远记住,是中小卖家,是那些从一台电脑、一辆电动车、慢慢攒货,不分日夜、没有节假日的青年,在简陋的居室,开始了电子商务的生涯,由于近百万的这些中小卖家的支持,淘宝才击败了Ebay,才有了今年的辉煌。淘宝应对中小卖家怀有感恩之心,善待中小卖家。
  淘宝是一个巨大的平台,拥有数亿用户,和腾讯、Facebook一样,典型的虚拟社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是不可避免的。作为平台背后的运营者、虚拟社会的管理者、规则的制定者,淘宝应该要学会民主,尊重用户,在制定规则的时候要公平、合理、规范、公正、透明,尽可能去建立一个M型(橄榄型)的虚拟社会,平衡压力,缓和矛盾,避免出现尖锐对立的哑铃型虚拟社会。
发表于 2011-10-13 11:5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淘宝是一个巨大的平台,拥有数亿用户,和腾讯、Facebook一样,典型的虚拟社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是不可避免的。

其实问题是可避免,就看你公司经营持什么样的经营理想?

个人觉得它更像我们社会缩影的映射,权钱主导一切,不管是在那个行业;好在淘宝小商户可以联合起来放抗恶势力。
发表于 2011-10-13 13: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钱玩别人,没钱被人玩,自古以来皆是如此……
发表于 2011-10-13 14:5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丁丁

规条是新添加的?

不明白事情的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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