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2009年12月10日09:13 [我来说两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完善促进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
会议认为,去年四季度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央采取了一些列惠民生、促消费的政策措施,有效激发了城乡居民的消费潜力,促进了家电、汽车、住房、节能环保产品等行业的生产和结构调整,使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和城市低收入家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对我国经济企稳回升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明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仍然很多,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仍然需要坚持扩大内需特别是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总的原则是,促进消费的政策必须进一步加强,现行政策大部分要继续执行,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和困难群众的消费支持,并且根据经济结构调整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对一些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
(一)继续实施家电下乡政策。大幅提高下乡家电产品最高限价,进一步完善下乡家电产品补贴标准和办法;各省(区、市)可根据本地实际增选1个品种纳入补贴规范。
(二)将汽车下乡政策延长实施至明年年底,已纳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的摩托车下乡政策执行到2013年1月31日。
(三)家电以旧换新明年5月底试点结束后,继续实施这项政策,并在具有拆解能力等条件的地区推广实施。
(四)继续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适当增加补贴资金规模。
(五)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加大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力度,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由13个扩大到20个,选择5个城市进行对私人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试点。
(六)将减征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延长至2010年底,减按7.5%征收(原政策:经国务院批准,对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编者注)。汽车以旧换新的单车补贴金额标准提高到5000元至1.8万元
(七)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编者注:2008年年底,针对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带来的严重冲击,特别是房地产市场低迷的状况,国务院调整了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5年调整到2年。)
(八)将支持困难企业的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部分保险费率、提供相关补贴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延长1年。
会议指出,近年来,随着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规模快速增长,有必要建立预算制度,将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以强化基金管理的计划性和约束力。这对于推进基金管理公开透明,提高基金保障能力和水平,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加快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决定,先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分别纳入2010年预算编制范围,其他依法建立的社会保险基金待条件成熟时也要尽快纳入基金预算管理。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优惠政策调整对比:
涉及方面具体内容实施年限内容对比
住房消费政策暂免征收印花税继续实施不变: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首套房贷利率七折优惠继续实施不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减免从2010年1月1日起政策变动更改: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
汽车业相关政策购置税减半继续实施至2010年底更改:将减征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延长至2010年底,减按7.5%征收。
汽车以旧换新继续实施至2010年底更改:单车补贴金额标准提高到5000元至1.8万元。
汽车下乡继续实施至2010年12月31日将汽车下乡政策延长实施至明年年底,已纳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的摩托车下乡政策执行到2013年1月31日。
家电相关政策家电下乡继续实施继续实施家电下乡政策。
家电以旧换新继续实施继续实施这项政策,并在具有拆解能力等条件的地区推广实施。
其他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继续实施适当增加补贴资金规模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继续实施加大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力度,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由13个扩大到20个。
困难企业税费延长1年将支持困难企业的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部分保险费率、提供相关补贴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延长1年。
二手房营业税优惠政策终止意在打击投机购房
昨天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这意味着政府一方面支持百姓在住房上的自住和改善性需求,一方面抑制投机性购房。
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司司长沈建忠说:“营业税征免时限重新恢复到5年,主要是抑制投机性购房,最重要是增加短期炒作的成本。”
2008年年底,针对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带来的严重冲击,特别是房地产市场低迷的状况,国务院调整了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5年调整到2年。
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已经走出低迷,部分城市房价涨幅较快,投机性购房是推动房价上涨的重要因素。
今年11月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上海考察保障性住房工程时指出,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放在房地产业发展的重要位置,在财政、金融和土地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让城市广大中低收入者安居乐业。同时,要抑制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说:“据我们了解,房价上涨快的地区,投机成分比较多,营业税政策的调整,能够对炒房起到挤出效应,这样一来就缓和供求关系,有助于平抑房价。”
在9日举行的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表示,明年中国将完善住房消费和调控政策,增加中低价位和限价商品房的供应,抑制投机性购房。
对于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沈建忠说:“这说明政府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政策对自住和改善性需求没有影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廖英敏表示:“老百姓一直担心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政策有变,政府明确表态,等于给了因自住和改善性需求而购房的老百姓吃了一颗定心丸。”
朱中一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不变,再加上抑制投机需求,这样才能够真正满足普通群众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接受采访的专家官员都表示,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有助于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综合新华社电
国家发改委: 增加中低价位和限价商品房的供应
据新华社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9日在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说,明年我国将完善住房消费和调控政策,增加中低价位和限价商品房的供应,抑制投机性购房。
张平在谈到明年进一步拓展消费空间的问题时表示,国家将促进消费需求持续较快增长,增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消费能力,进一步拓展消费空间。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完善鼓励消费的财税、金融政策,继续实施鼓励家电、汽车、农机、节能产品的优惠政策,完善住房消费和调控政策。
近年来经历多次调整
2005年,为了调控不断走热的房地产市场,国家税务总局发文,自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2006年,为了抑制房地产投机现象,减少楼市泡沫,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发文,从当年6月1日起,个人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要全额征收营业税。
但是这一政策对炒房的遏制作用有限,2007年楼市依然迎来了狂飙突进的一年。在过度透支楼市的购买力之后,2008年全国楼市陷入了低潮,再加上全球金融危机的来袭,中央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救市政策。
2008年12月1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推出了《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4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而昨日,国务院表态,营业税的免征年限将由2年重新恢复到5年,显示政府对当前楼市的过热高度关注。马祚波刘莉陆艳
相关资料
2008年国家出台的部分购房优惠政策
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2008年10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
1、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原比例1.5%)
2、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原比例0.05%)
3、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原比例1%)
实施日期:2008年11月1日
营业税
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原比例5.5%)
实施日期:2009年1月1日
贷款利率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实施日期:2008年10月27日 |